各二级学院、广大同学:
为深入推进我校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学校决定征集第二批入驻实践基地(创业园)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要求
1. 须为我校在籍学生;
2. 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的能力,入驻创业园后,必须保证能在园区正常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3. 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不能有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现象,无违规违纪行为;
4. 须经所在二级学院对成员进行政治审查并同意申报。
5. 能接受“实践基地”物业自我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
二、项目申报条件
1. 须立足于创业者或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孵化项目,对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
2. 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创新型和可操作性;
3. 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的项目,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材料;
4. 评审中对创业项目与专业结合优先,科技发明、专利、科研成果以及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的优秀成果转化为创业项目的其次;饮食、娱乐类等项目限制入驻。
5. 禁止涉及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易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等存在较高安全危险等项目;
三、项目立项、入驻程序
1.项目团队负责人填写申请表(附件1),各系(院)对本系(院)申报的项目进行初选,并填写相关意见,填写汇总表(附件3)后统一递交创业学院办公室。
具体递交资料有:
(1)填写创新创业基地项目申报表并签章 (附件1);
(2)创业项目的商业计划书(附件2);
(3)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4)提供核心成员的学生证/学位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获奖荣誉、专利证书、出资比例证明等)
2. 创业学院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项目审核,确定立项项目;
3.立项项目报创业教育领导小组进行终审,确定最终入驻项目,签发创业项目准入证、创业团队成员办理创业者证,同时签订创业项目《入驻协议书》;
4.入驻前,创业团队承诺遵守创业示范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
四、项目申报及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日程内容 |
12.30-3.10 | 二级学院创业项目征集、调研、审核,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报送创业学院 |
3.11-3.12 | 创业学院材料审核 |
3.17 | 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进行PPT汇报及答辩 |
3.19 | 公示入驻创业园项目立项名单 |
3.24 | 签订入驻协议、办理入驻 |
五、其他说明
1.为了让更多的创业项目能够在创业园得到培育孵化,创业项目正常经营周期为1年,实行一年一考核,根据大学生实践基地入驻项目考核办法,对不合格的项目责令清退,具体情况参阅《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修订)》(常纺院创字〔2020〕4号)。
2.请二级学院将初选的创业项目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创业学院,相关具体规定请到院创业学院咨询,联系电话:86336146
创业学院
2020年12月31日